太可怕了!被人暴打成智力障碍之后,还居然能够按照正常人来判刑,好恐怖!
我是肖元菊(郑某某之母),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下面我要说一下自己儿子的冤案。2015年正月初三,儿子郑某某18岁,刘祝喊我儿子郑某某出去玩,在黔西县东门大桥,刘祝喊12个人,赵伟杰,罗玉林,陈荣均,陈吉中,陈武,陈吉发,龙兰,潘杰,王露露,李文德,龙豪,刘祝,故意把我儿子打成脑震荡,看他昏死过去,叫出租车送去医院进行抢救,我儿子昏迷80天才醒来,住院272天。
郑某某被人打伤头部,损伤程度鉴定为重伤二级,曾在黔西县精神病住院治疗,诊断为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,20I5年11月9日在黔西县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》中示,因多重残疾,偏瘫及智力残疾为二级,因脑外伤智力残疾为一级,评定结果为多重残疾。而多重残疾,郑某某被他们打的耳朵是聋的,眼睛是瞎的,半边手不能动,智商只有6.7岁,偏瘫及智力残疾都是不可逆性的后遗症。
2018年4月份,我又带他去重庆西南医院做第三次开颅手术,诊断出脑外伤后遗症,脑积水,左额纤维导常增殖症,左额骨肿瘤切除术,右耳是聋的,右眼视神经眼睛萎缩。 我儿子郑某某现在智力、精神都存在异常,和正常人不一样,智力大概只有五六岁的样子。
2019年1月18日18时许,我把儿子带去女儿家玩,期间趁我不注意离开了家门,我赶紧出门去寻找,后来得知是跑错了地方,我女儿住15楼,他跑到18楼去了,应该是走错了,毕竟精神方面有问题,他到18楼小姑娘家,让小姑娘给他点钱,然后被小姑娘的爸爸赵某某暴打一吨,并报警声称我儿子对赵某某的女儿进行入室抢劫和强奸,贵州省赫章县法院说好的做三家鉴定也没有做,然后我给的证明材料也没有看,直接妄加判决。
关于这个结果,这个判决,我是不认同的,首先这个事情的经过是受害人父女两的一面之词,里面有没有水分就不清楚了,是不是玩仙人跳也不清楚,毕竟我儿子郑某某智力低下,有没有被骗的可能谁也说不清楚。再者,我儿子被赵某某暴打为啥不说。
我不知道法院判决的时候是怎么的想法,还是说欺负外来人员,或者说是欺负农村人民,我不懂这其中有没有什么弯弯绕绕,我只是觉得,这不是正确的判决。
各级医生的诊断证明明明白白写得清清楚楚,我不知道为啥没有当做证据,是不足以证明吗?还是说另有隐情。
望天下人能帮忙讨个说法,望我儿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对待,本就疾苦,如今的不公正更是雪上加霜,可怜的孩子啊。